美國華盛頓州法律《兒童安全產品法》(CSPA)限制兒童產品中鉛、鎘和鄰苯二甲酸鹽的含量,并針對兒童產品中可能含有的“高優先順序化學品”提出了要求。但是,該州已決定遵循美國《消費品安全改進法》(CPSIA)的相關規定,取消州法律中有關鉛、鄰苯二甲酸鹽和鎘的要求,但保留有關高優先順序化學品的要求。
華盛頓州政府要求該州生態部制定一份兒童可能通過各類產品接觸到的有毒化學品清單。生態部已制定規則草案,目前正依照法規試點程式,由一些自愿參與的兒童產品生產商對草案進行實驗性實施。通過試點程式,州政府和產品生產商可以了解執行化學品申報程式的最佳辦法,為最終法規的頒布提供幫助。
挑戰:
法規通過6個月后開始,生產商應向生態部通報其兒童產品中是否含有清單所列的化學品。通報每年向生態部提交一次,必須包含以下資訊:
1. 使用或生產的化學品的名稱,及其化學品提煉服務注冊號(CAS number);
2. 含有上述物質的產品或產品部件的簡要描述;
3. 化學品在產品中的功能描述;
4. 化學品在每個產品或產品部件中的使用量,可以用一個范圍來表示,不一定是確切數量;
5. 生產商的名稱和地址,生產商聯系人的姓名、地址和電話號碼;以及
6. 生產商認為與產品使用相關的其他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