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伯利茲公司注冊]特區運輸及房屋局發言人今天表示:“條例草案其中一項修訂,是容許年滿65歲的領港員,在通過體格、精神及視力檢查后,保留原有級別的執照直至年滿68歲的法定年齡限制!卑船F行條例規定,年滿65歲的領港員在通過體格、精神及視力檢查后,其執照須要降低級別,代表他們在延長服務期間只能為長度較短的船只領港。
修例草案還建議刪除對總噸位等于或大于1000噸但小于3000噸的船只進出貨柜碼頭時須接受強制領港的規定,原因是海事處在該區域已有確立的交通管理措施,可以使用如船只自動識別系統的新一代技術,追蹤這些船只的速度及路線。[伯利茲注冊公司]
香港特區政府將于周五在憲報刊登領港(修訂)條例草案,以便配合領港行業和航運業界的需要。
[注冊法國公司]草案將于3月20日提交立法會。目前,所有3000總噸位或以上的非本地船只,在訪港時須接受強制領港,以確保在香港水域內安全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