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YouTube上,十個最受矚目的視頻中有九個與音樂有關,但在免費模式大行其道的互聯網世界,付費下載卻一次又一次重復著狼來了的故事。[英國注冊公司]
6月5日,“狼”仍然沒有來。
據阿里巴巴集團旗下蝦米音樂網COO王小瑋的說法,從這一天起,包括蝦米音樂網、百度音樂、QQ音樂、酷狗、多米、酷我等知名音樂網站將試行全面收費。不過,蝦米音樂網隨即辟謠,“搞技術的”王小瑋,可能存在表述錯誤。
“關于音樂網站收費計劃,我們尚未收到任何政府相關部門的正式通知。”騰訊(0700.HK)旗下QQ音樂對記者表示。而前文提及的一眾傳聞將進行收費下載的音樂網站,目前亦仍向網友提供免費下載。
虛晃一槍的收費
2012年6月,知名音樂人、前太合麥田CEO宋柯辭職開烤鴨店,被廣泛解讀為數字時代的音樂悲歌。
曾幾何時,街頭巷尾的唱片店一家家地改頭換面,盜版碟從業者也在需求萎靡面前不得不另謀他就。事實上,隨著數字技術和網絡技術的發展,唱片業界傳統的通過發行有形唱片牟利的商業模式幾近消亡。鼠標一點、指尖一觸,就可以從互聯網上免費下載音樂,還有多少人會執著地去買唱片?
然而,當渠道從實體唱片轉移到互聯網時,音樂公司并沒有在免費模式大行其道的這塊新大陸[0.00% 資金 研報]上找到棲息之地。一位音樂公司負責人對記者表示,在目前的版權環境下,純音樂版權公司很難生存下去。
盡管目前宋柯已經以加入恒大音樂的方式重返音樂圈,或者按照他自己的說法,“一直就沒有離開過”,但傳統音樂在數字化時代的版權尷尬仍如鯁在喉。
北京海蝶音樂副總裁劉鑫此前表示,目前國內音樂公司的收入主要包括三個方面:與藝人分成的經紀收入;來自電信運營商的無線版權收入;[注冊BVI公司]來自在線互聯網的版權收入,三者之間的比例約為30%、40%、30%(當然由于各公司經營模式的不同會有很大差異)。
其中,無線版權收入主要是移動、聯通、電信等三大運營商的彩鈴收入分成。這部分收入的總體市場規模約為300億元,看似很大,但音樂公司最終拿到手的只有約2%。“彩鈴功能費歸運營商,只是下載內容費進行五五分成,由于運營商會通過包月、會員等方式打折,真正到音樂公司手上,每次下載只有一兩毛甚至幾分錢。”劉鑫說。
至于來自百度、騰訊等在線互聯網公司的版權收入,盡管此前幾年完全收不到錢的情況相比有了一定改善,但劉鑫認為,互聯網公司給的“少得可憐”,而且分配數據不透明,試聽和下載的定價極為不合理,完全不足以彌補歌曲的制作費、企劃費、宣傳推廣費等成本。
這還是針對一些規模稍大的音樂公司而言,至于那些中小型的音樂公司,由于要仰仗互聯網企業的推廣平臺,能收到的版權費就更加少。
“目前國內的音樂公司很難完全靠音樂生存,要么做全產業鏈,要么背靠電視臺,一些歌手基本上不指望版權收入,只能成立工作室尋求演出收入。”劉鑫當時說。
音樂行業與互聯網公司之間關于音樂版權的交鋒從來就沒有停止過,其中最典型的就是幾大唱片公司與百度之間的連番訴訟。
不過,由于避風港原則,音樂行業面臨較高的維權成本。我國《信息網絡傳播權保護條例》為四種類型網絡服務商分別規定了侵權賠償責任的免責條件,即通常所說的避風港規則。其中第23條規定:“網絡服務提供者為服務對象提供搜索或者鏈接服務,在接到權利人的通知書后,根據本條例規定斷開與侵權的作品……鏈接的,不承擔賠償責任。”
在“通知—刪除—免責”的邏輯下,免費音樂借助互聯網在消費者中間落地生根。劉鑫表示,由于音樂公司很難舉證互聯網服務提供者的后臺數據,獲取真實的下載量,一旦發生侵權訴訟,將面臨判賠標準低、訴訟成本高的問題,比如參照國際上通用的或是移動運營商現有的一次下載1-2元的標準,原本是幾千萬次的試聽下載量,可互聯網服務提供者提供的數據往往只有幾百、幾千次,那么一場訴訟下來即使勝訴,音樂公司可能只能獲得幾百或是幾千元的賠償,與實際侵權的金額相差甚遠。
另一方面,由于互聯網企業可以低成本、零成本獲得歌曲版權,他們也就沒有了在數字音樂上尋求更多商業模式的動力,這樣能分給音樂公司的錢就越少,形成惡性循環。
尷尬的數字音樂生態面前,行業性的全面付費下載屢屢只見雷聲、不見雨點。一位網絡音樂公司高管對記者表示,對于網友來說,數字音樂的免費午餐在短期內不會結束;而對音樂網站來說,付費下載早已存在,并不是什么新鮮事,只不過是比例有多大的問題。
騰訊方面對記者表示,QQ音樂目前提供免費在線試聽和綠鉆的商業模式。其中,10元包月的綠鉆用戶的權益中就包括下載高品質音樂,實質就是收費下載。在百度音樂中,標準品質的歌曲可以免費提供,高品質、超高品質的則需要登錄,無損品質的歌曲下載要開通會員特權,包月費為5元,包年15元。此外,酷我、酷狗、多米、蝦米等數字音樂企業也相繼推出以正版付費音樂為目標的產品組合。
“免費依舊通行,付費早已存在。”前文提及的網絡音樂公司高管總結說,傳聞中的6月5日全行業收費下載,最終證明又是虛晃一槍。
影視版權之鑒
根據國際唱片業協會(IFPI)于今年2月發布的《2013數字音樂報告》,全球錄制音樂產業的收入在2012年上漲了大約0.3%,達165億美元,是自1999年以來第一次出現增長。其中,數字收入連續兩年增長加速,漲幅達9%,這些數字收入來源包括下載、訂閱和廣告等,下載占到了整體數字音樂收入的約70%。2012年,全球音樂下載的銷售額增長了12%。
由Ipsos MediaCT發布的一個消費者研究顯示[注冊開曼公司],62%的互聯網用戶(年齡在16至64歲之間)在過去的六個月中使用過正版音樂服務。而在更年輕的消費者中(16-24歲)這一數字躍升至81%。
不過,國際唱片業協會在這份報告中也坦承,音樂產業進一步增長的障礙中,最大的就是來自未經授權的音樂服務的不公平競爭。該機構并將解決這個問題的希望寄托于政府,稱“政府的作用十分關鍵”。
前文提及的網絡音樂公司高管對記者表示,在中國,政府部門對盜版音樂一直維持打擊態勢,“去年文化部多次就下發了查處通知,也對數百家網站進行了查處”,下載收費等模式已經成為網絡音樂市場的增長點,但從整體上來看,免費音樂依舊是主流。
有消息稱,國家版權局今年確實正在加大對正版音樂版權的保護力度,一直在推進音樂網站收費的工作,但具體時間表不得而知。
該網絡音樂公司高管認為,除了政府監管部門的推動外,數字音樂產業內部的競爭,也可能承擔正版推進、收費下載等商業模式嬗變的另一驅動力,“影視內容這幾年走過的版權之路,可資借鑒”。
2005年后長達8年的大浪淘沙過程中,版權戰成為視頻網站之間的重要競爭砝碼。優酷、搜狐、土豆、樂視網[7.10% 資金 研報]等網絡視頻企業為了在競爭中勝出,紛紛投入巨資購買影視節目版權。這在客觀上推動了影視節目的正版化,并為內容提供商提供了未曾預料的獲利機會。
56網副總裁李浩對記者表示,2008年,堪稱熱門的一部《武林外傳》的版權價格在10萬元區間。2009年,酷6、搜狐、優酷等挑起版權爭奪戰,到2010年,影視內容的版權價格平均增長了幾十倍,部分內容有100倍的增長。“目前獨家分銷的熱播劇價格在10萬-100萬元/集不等,注意是集,不是部。”李浩說。
目前,在數字音樂行業,騰訊、阿里巴巴集團、百度等排名前三的互聯網企業均悉數入場,巨頭之間的市場份額之戰很可能成為未來付費下載的催化劑。一位公開身份的知名網絡音樂企業高層對記者表示,目前上述三巨頭中已經有企業正謀求與唱片公司簽訂獨家合作,包括到臺灣地區洽談合作等。
而阿里巴巴集團對蝦米音樂網的收購,也給網絡音樂的版權爭奪平添想象。本次有關“6月5日全面收費”的傳言,其源點亦正是來自蝦米音樂網。
國內音樂公司收入:與藝人分成;無線版權收入;在線互聯網版權收入,三者之間的比例約為30%、40%、30%。其中,音樂公司無線版權收入約60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