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開發的原則
房地產開發基本原則是指在城市規劃區國有土地范圍內從事房地產開發并實施房地產開發管理中應依法遵守的基本原則。依據我國法律的規定,我國房地產開發的基本原則主要有:
1.依法在取得土地使用權的城市規劃區國有土地范圍內從事房地產開發的原則。在我國,通過出讓或劃撥方式依法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是房地產開發的前提條件,房地產開發必須是國有土地。我國另一類型的土地即農村集體所有土地不能直接用于房地產開發,集體土地必須經依法征用轉為國有土地后,才能成為房地產開發用地。 2.房地產開發必須嚴格執行城市規劃的原則。城市規劃是城市人民政府對建設進行宏觀調控和微觀管理的重要措施,是城市發展的綱領,也是對城市房地產開發進行合理控制,實現土地資源合理配置的有效手段。科學制定和執行城市規劃,是合理利用城市土地,合理安排各項建設,指導城市有序、協調發展的保證。 3.堅持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相統一的原則,經濟效益是房地產所產生的經濟利益的大小,是開發企業賴以生存和發展的必要條件。社會效益指房地產開發給社會帶來的效果和利益。環境效益是指房地產開發對城市自然環境和人文環境所產生的積極影響。以上三方面是矛盾統一的辯證關系,既有聯系,又有區別,還會產生沖突。這就需要政府站在國家和社會整體利益的高度上,進行綜合整合和管理。 4.應當堅持全面規劃、合理布局、綜合開發、配套建設的原則。即綜合開發原則。綜合開發較之以前的分散建設,具有不可比擬的優越性。綜合開發有利于實現城市總體規劃,加快改變城市的面貌;有利于城市各項建設的協調發展,促進生產,方便生活,有利于縮短建設周期,提高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5.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計劃的原則。國家產業政策、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計劃是指導國民經濟相關產業發展的基本原則和總的戰略方針,房地產業作為第三產業應受國家產業政策、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計劃的制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