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森堡公司注冊]根據日前業內人士的討論,引入“持牌人”制度,對保險機構進行投資能力分類監管是此輪投資新政的一大亮點。所謂“持牌人”制度,是指借鑒香港證監會將證券投資業務劃分為10類并實施牌照化管理的模式,在投資能力建設中引入風險責任人制度。
與香港證監會所劃定的牌照化管理模式類似,針對保險機構投資能力分類監管將細化為股票投資能力、無擔保債權投資能力、股權投資能力、不動產投資能力、基礎設施投資計劃產品創新能力、不動產投資產品創新能力和衍生品運用能力。此范圍已涵蓋新政所覆蓋的投資品種。
保監會同時要求保險機構開展有關投資業務,按規定備案能力,實施一定意義上的牌照化管理。對不符合規定的,保監會可暫停或取消已備案的能力資格。
另外,保監會還對各關鍵崗位的責任人做出安排。具體來說,保險機構備案每一類投資能力,應當明確至少2名風險責任人,包括1名行政責任人和1名專業責任人。行政責任人應當由公司主要負責人擔任,對投資能力和具體投資業務的合法合規性承擔主要責任;專業責任人由符合專業條件、能夠承擔相關風險責任的高級管理人員擔任,[盧森堡注冊公司]對投資能力的有效性、具體業務風險揭示的充分性和及時性承擔主要責任。
據一位險企資管負責人表示,保險行業的監管格局已經發生了根本性轉變,保險公司需要及時調整心態,加強自身建設,尤其是資產負債管理、戰略戰術資產配置、決策流程管理以及風險管理能力等建設,真正做到盈利自主、風險自律。
大資管時代
除“持牌人”制度,保險資產管理產品創新試點將重啟則是另一大亮點。分析人士將這一試點的重啟視為保險資產管理公司加入大資管時代競爭前的“嘗鮮”。
同時,保監會還將積極支持包括保險資產管理公司在內的保險機構,按照規定設立子公司專業投資平臺,開展專項資產管理業務。
相對于信托、券商資管、銀行理財等資產規模的高增速,保險資產規模近幾年增速僅20%左右。華泰證券研究報告觀點顯示,在大資管時代背景下,保險投資新政放開保險資金投資范圍并且重新試點保險資管產品將有利于保險資管在市場中拓寬資產累積來源,在規模快速增長的資產管理市場上獲得自身的地位。而保險資管產品的放開將多元化保險公司的利潤來源。
數據顯示,截至2010年末,國內資產管理規模在21萬億元左右,五年的復合增速達30.5%,近兩年按照20%的增速測算,2012年末國內資產管理規模或達到30萬億元。
繼近日保監會正式發布債權發行注冊制后,保監會昨日強化了險資投資“牌照化”管理,被業內人士視為此輪險資投資新政的一大亮點。
同時,保險資產管理產品創新試點也將啟動,險資運用發揮更高效率可期。
根據保監會新發布的《關于加強和改進保險機構投資管理能力建設有關事項的通知》(下稱《通知》),將對保險機構投資業務實施牌照化管理,并統一向社會公布險企每類投資能力的風險責任人,強化風險監管,提高市場效率。
接軌國際成熟市場,[注冊伯利茲公司]拓寬保險資金投資范圍,將決策權完全讓渡給市場,與此同時進一步細化風險管控,對保險機構投資能力進行分類監管,是保監會此輪新政透露出的“風向標”。
投資風險問責
落實風險責任人是2013年保險資金運用監管工作要點中的具體規定。其中提到,要強化保險機構風險責任自擔意識,借鑒香港資產管理“持牌人”制度,以七大類投資能力為基礎,明確各專業門類責任人的風險責任,推動公司建立投資風險問責機制,落實責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