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金融監管機構2日表示,已發函同步開放大陸銀行、保險的合格境內機構投資者(QDII)可來臺投資證券市場及期貨。
據該機構消息,[新加坡公司注冊]兩岸監管機構在今年4月1日第三次兩岸銀行業監管磋商會議上簽署的大陸銀行業合格境內機構投資者(QDII)代客境外理財備忘錄(MOU),自6月生效。大陸銀行業主管機關所核準的QDII可以來臺從事證券投資及期貨交易。
該項MOU規定,大陸銀行業QDII將可經由代客境外理財業務,投資臺灣證券市場,并在備忘錄簽署后60日內生效。大陸銀行業QDII可來臺投資的四大類商品,包括固定收益類產品、集合投資計劃或公募基金、上市柜股票等有價證券、其他可投資性金融產品。
臺灣金融監管機構官員表示,根據大陸規定,大陸保險業主管機關所核準的QDII投資證券市場無需簽署MOU,所以大陸保險業主管機關所核準的QDII與陸銀QDII一起開放可投資臺股。
據臺金融監管機構資料,[新加坡注冊公司]目前大陸證券業QDII來臺家數有16家,投資額達2億多美元。
對此,臺灣金融業持歡迎態度。有業者表示,QDII來臺種類的放寬,搭配QDII額度的提高,臺股可望掀起另一波QDII熱潮。
臺灣輿論評價說“臺股迎陸QDII新活水”[注冊新西蘭公司]。3日出版的臺灣《經濟日報》表示,這有助增加臺灣金融業的商機。此外,包括銀行、券商等通路銷售的各類金融商品,都可向大陸銀行QDII攬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