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中國銀聯首次明確2014年7月1日之前,逐步將非金融機構銀聯卡交易全面遷移至銀聯網絡,市場普遍質疑銀聯此舉有壟斷嫌疑。對此,銀聯昨天回應稱,使用“銀聯”品牌,就應遵守銀聯卡規則和規范。
非金規范工作有依據
銀聯在上月的四屆六次董事會上發文[新西蘭公司注冊],要求第三方支付企業接入銀聯。
針對市場認為銀聯此舉涉嫌壟斷,銀聯昨天回應稱,開展非金規范工作的依據是作為銀行卡組織,中國銀聯是“銀聯”品牌的所有者。商業銀行、非金機構等產業各方開展銀聯卡業務,使用了“銀聯”品牌,理應遵守各方共同認可的銀聯卡業務規則、技術標準和市場規范。
央行7月發布的《管理辦法》并未明確跨法人的交易清算業務是否都需通過銀聯。銀聯方面就此強調:《辦法》第二十六條規定,[注冊塞舌爾公司]收單機構將交易信息直接發送發卡銀行的前提是“發卡銀行遵守與相關銀行卡清算機構的協議約定”。
第三方支付有選擇權
有第三方支付公司人士對記者表示,第三方支付公司搭建自己的支付系統,付出了很大成本,現在再轉入銀聯,將造成巨大損失。另外,他建議采取市場化的手段而不是由銀聯通過強硬發布文件的形式。
西南財經大學教授、中國支付體系研究中心主任張寬海表示,銀聯自身也是經營機構,不是政府部門,出臺文件對第三方支付公司不具有法律效力[新西蘭注冊公司]。同時,張寬海認為第三方支付公司有選擇是通過銀聯渠道還是直接與銀行建立聯系的權利。
有不少第三方支付企業對于和銀聯的關系比較謹慎。易寶支付高級副總裁余晨表達了與銀聯合作的愿望,“央行相關新規使銀行卡收單市場更市場化,給第三方支付的企業更大的市場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