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港交所行政總裁李小加稱,對于商業信托這種上市模式何時可以出臺,希望可以在今年內完成研究,暫時未有實際的出臺時間表。
3月初,有香港媒體報道,港交所現正研究推出一個可容許商業信托上市的可能架構,成立及運作方式將遵照現時對上市公司在投資者保障、訊息披露及企業管治方面的全部要求。也就是說,在中國香港市場成立商業信托的要求不會比新加坡市場低。
李小加表示,港交所仍然就商業信托的上市辦法與證監會及有關部門進行討論,繼續尋找可平衡各方利益的方式,目前仍有部分技術問題需要解決。
商業信托形式上市,與一般的企業首次公開發售新股不同。商業信托結合了公司和信托的特點,由托管人替信托利益持有人持有并管理相關資產。商業信托以營運現金流作為派息準則,較高的派息比率對投資者具有吸引力。
李小加指出,商業信托產品不能夠太復雜,否則令市場因難以理解而阻礙產品發展。他同時重申要繼續確保產品能夠保障投資者利益,若企業同意上述的主要條件,相信產品就可以接近落實。
此前,李嘉誠(專欄)將和黃旗下的港口業務以商業信托形式分拆到新加坡上市,總集資額達到640億港元,成為新加坡歷年來最大的首次公開售股。由于中國香港市場未有商業信托架構和法規,和黃選擇到新加坡市場上市,令中國香港監管機構一度成為眾矢之的。
3月23日,李澤楷的電盈也表態,擬以商業信托形式分拆電訊業務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