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歐陸家嘴國際金融研究院和美國彼得森國際經濟研究所聯合舉辦的第二屆中美經濟學家會議在上海召開。[新加坡注冊公司]全國人大財經委副主任委員吳曉靈在會上指出,當前金融改革需要從法制和問責兩方面推進,金融監管方面要完善金融穩定協調機制,發揮“一行三會”監管合力。
吳曉靈指出,隨著金融改革的不斷深化,市場也得以進一步細分,這就需要更加完善的法制體系,應該把成功的行為規則和市場共識逐漸細化和完善,最終形成一套適合市場發展的法律制度。而問責是依法行政和落實政策的保證,要明確職責,建立法律實行和政策執行的問責制度。在利益博弈過程中已經形成眾多利益群體,這些群體都有所訴求,對此,應當通過規則討論、法律修訂進行,一旦成為規則,就必須有力量監督落實。
在金融監管方面,吳曉靈指出,金融危機的重大教訓就是要建立宏觀審慎的理念,加強金融宏觀政策和微觀監管協調,[注冊新西蘭公司]加強金融監管機構之間的協調,發揮“一行三會”的監管合力,完善金融穩定協調機制。我國在分設“一行三會”的過程中就意識到金融穩定的重要性,并在2003年制定《銀行業監督管理法》時,就將國務院建立金融穩定協調機制寫入《中國人民銀行法》。因為建立一個有決策權和執行權的金融穩定協調機制能更好地協調“一行三會”的政策,減少政策沖突和監管沖突,提高金融業的政策執行效率。
現有的金融監管協調機制是金融監管協調部際聯席會議制度,吳曉靈就如何完善現有機制時指出,首先,要劃分重大事項邊界,明確議事和執行問責邊界。其中,央行最后貸款人的職能決定了央行在金融穩定中的作用,在出現金融危機時,只有中央銀行能向市場提供最后流動性,提振市場信心,這需要讓央行掌握全面金融信息,才能及時判斷風險程度、出手程度。其次,要協調法律修改,監督部門規則合法性。《立法法》規定部門規章要到全國人大報備,但人大人力等資源有限,未必能對規章作出準確性判斷,需要金融監管機構協調法律修改,提出修法建議。再次,在機構監管與功能監管的監管框架下,[新西蘭公司注冊]監督行為監管的統一性。去年,證券投資基金法生效后,大資產管理時代到來,各金融機構雖然從事的資產管理業務力度不一樣,但應統一行為監管規則。最后,要協調既定政策執行中的跨市場問題,加強監督政策的貫徹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