貿易快車道,美國“促進貿易授權法”的別稱。根據這項授權,美國政府只要滿足在貿易談判中的設定目標,那么,與其他國家政府達成的貿易協定可以直接提交國會表決,國會無權修改其中條款。而且,國會表決必須在90天內進行,討論時間也只有區區20個小時。
貿易快車道的出現最早可上溯到1974年,[注冊百慕大公司]一直延續至1994年。克林頓在其第二任期時,也曾尋求這項特權,因為兩黨的反對未能如愿。2002年,布什重拾這項特權直到2007年。最新的2002-2009年貿易快車道版本在美國與哥倫比亞、韓國以及巴拿馬的貿易協議中發揮了作用,但這項版本的通過經歷了痛苦的法律爭斗。一個跡象是,自上世紀90年代后期以來,“促進貿易授權法”獲得的支持就越來越少。
奧巴馬當選后,去年11月,151位民主黨人曾聯名上書,要求給予國會在貿易談判中更多權力。但是,奧巴馬表示,支持貿易快車道。
在美國,持不同政治觀點的經濟學家都認為,貿易是推動經濟發展的至關重要工具,而經濟發展可以促進社會富裕和政治自由。美國彼得森全國經濟研究所的研究顯示,過去10年中,自由貿易幫助美國G D P增長了40%,就業增加了13%。
然而,美國的貿易政策正如其政治一樣,[注冊汶萊公司]一直是黨派性的。1934年,隨著美國《互惠貿易法》的通過,美國社會形成了贊同自由貿易的跨黨派輿論,且這種輿論在第二次世界大戰后,隨著關稅貿易總協定通過后得到了加強。但是,1994年通過的北美自由貿易協定(N A FT A )和世界貿易組織的烏拉圭回合,打破了兩黨在貿易政策上的一致性。
隨之而來的是,美國的貿易政治重新具有了黨派特征。國會開始重申自己控制貿易政策的憲法。從北美自由貿易協定開始,勞工標準和環境問題引起了激烈的辯論,結果克林頓政府時期,不得不在北美自由貿易協定附有一個關于勞工標準和環境問題的附帶協議,才使該協定在國會獲得通過。
為了使總統的貿易政策不受國會過多牽制,“快車道”規則建立起來,這一旨在促進貿易的規則要求總統提前90天通知國會其準備談判貿易協定的打算,而國會必須在法案提交后的60天內通過或否決未經修訂的協定最后文本。然而,2001年該法案通過時,布什在國會僅僅得到一票的多數— 215票對214票。到了2007年,民主黨控制的國會最終使“快車道”規則過期作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