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鐵信托推介的一款50萬起的信托產品被認為涉嫌是違規的資金池產品。
實際上,推出此類產品并不只有中鐵信托一家。業內研究員表示,雖然監管強調要清理非標資金池業務,但由于定位不明確,而且后來的口徑放松,讓資金池業務仍有推出的可能。
借新還舊:資金池產品屢禁難止
“目前,再發的資金池產品很多都是‘以新償舊’,[福州 注冊香港公司服務]借新還舊,矛盾后移。”一位信托業內人士對記者表示。
雖然99號文對信托非標資金池做出了限制,但此前還有不少信托公司的該類計劃在延續。
4月初,銀監會下發的“99號文”,被稱為史上最嚴格的信托業監管風暴。其中,明確要求信托公司清理非標資金池業務。
但兩個月過去了,資金池產品仍未停止。據觀察,目前有不少信托公司在發行資金池產品。
中鐵信托、陸家嘴信托、中航信托等數家信托公司都有發行TOT類產品,不少該類產品只說明由信托公司對資金“加以集合運用”。
業內研究員表示,TOT通常由母信托層面募集資金,投資于一個或多個子信托,再通過子信托投資于具體的項目之中。
但如果沒有明確募集資金投向,就有建立資金池的嫌疑。
據不完全統計,目前全國范圍內的信托公司資金池業務整體規模約2000億元—3000億元,盡管受到監管限制,但仍有信托公司在開展此類業務。
這主要還是監管口徑放松導致的。雖然“99號文”明確要求清理非標資金池,但在隨后的監管細則中,口徑放太松了。這可能是因為信托公司向監管層反映在實際操作中要清理整改比較困難。
“99號文”曾針對信托的“非標”業務做出清理規定,要求信托公司不得開展非標準化理財資金池等具有影子銀行特征的業務。
對已開展的非標準化理財資金池業務,要查明情況,摸清底數,形成整改方案,于2014年6月30日前報送監管機構。
但在隨后的《執行細則》中,對資金池清理工作進一步明確:一是必須盡快推進清理工作,不許拖延,更不許新開展此類業務;二是不搞“一刀切”,各家信托公司要依據自身實際,“因地制宜、因司制宜”,自主自行制定清理整頓方案;三是不搞“齊步走”,不設統一時間表,不設標準路線圖,各家公司要遵循規律,循序漸進,確保清理整頓工作不引發新的風險。
資金池與主動管理型產品“傻傻分不清”
資金池產品通過滾動發行將池子保持在一個適當的規模,長期滾動下來可能會使信托的風險不斷積聚,期限錯配容易引發流動性風險。
不過也有業內人士表示,國內商業銀行和信托公司打造資金池是屬于將短期流動資金進行期限對接,長期使用的金融創新;屬于將熱錢長期化、實體化使用的努力。這實屬中國金融業和實體經濟的無奈之舉。
業內人士表示,信托公司之所以還在發資金池產品或者是類資金池產品還有一個重要原因是,目前監管層并未對資金池業務做出明確的定義,因此在實際落實中很難對信托公司的業務進行界定,而不少信托公司也將類資金池產品歸類為主動管理型產品。
所謂“資金池業務”,是指資金運用方式為組合投資的信托產品業務,其特點是資金沒有固定投向,一般投向為多個領域,由信托公司自主管理。
而主動管理類信托主要指在信托資產管理中,信托公司承擔了產品推薦、項目篩選、投資決策及實施等主要管理職責。
按此定義,在公司已開展的信托業務中,涉及集合信托計劃的運用,包括貸款信托、股權投資信托、受益權信托、證券投資信托、并購類信托等,均可歸入主動管理類信托,而通過單一信托計劃方式,以提供平臺或通道方式為主的銀行信貸資產轉讓、企業受托貸款、私募基金陽光化、企業股權代持等可歸入被動管理類信托。
為了鼓勵信托公司向財富管理轉型,[長沙 注冊香港公司服務]主動管理型信托受到監管機構的提倡并給予了政策支持。
因此,不少信托公司將發行的類資金池產品歸類為主動管理型產品。
對于如何辨別資金池產品,主動管理型信托產品有主要投向,至少有大的范圍和備選項目。
相較于資金池產品來說,信息對稱。而純資金池產品沒有具體投向,有可能是借新還舊,信息不透明,風險較大,投資者在看推介材料時應注意投向,盡量避免純資金池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