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時任非銀部副主任李建華任組長,整理了中國信托業監管的基本原則,以新兩規的形式最終確定下來,這引導該行業其走上回歸資產管理本源的道路。
6月9日,銀監會牽頭,[在青島注冊香港公司服務]多位信托業內人士齊聚信托業協會,追憶銀監會非銀部原主任李建華。4月23日,48歲的李建華因勞累過度突發心肌梗塞,在京病逝。
新“兩規”(《信托公司管理辦法》和《信托公司集合資金信托計劃管理辦法》)起草人蔡概還、中鐵信托副總經理陳赤、瑞銀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王昊以及信托業協會秘書長陳艷梅回憶了與李建華主任共事的經過。
陳赤提及李建華推動修訂的《信托公司管理辦法》引入委托人應為“合格投資者”的概念,規定將單筆集合資金信托計劃的投資起點金額為100萬元,并要求“單個信托計劃的自然人人數不得超過50人,合格的機構投資者數量不受限制”。陳赤指出,初步看,抬高投資門檻,信托公司產品銷售會受到一定阻礙;現在看,不限制投資具體人數,引入合格投資者概念,使得信托公司資產管理規模跨越式發展,中國信托業也走向優秀資產管理者的道路。
信托新“兩規”締造者
李建華,1965年7月出生于內蒙古包頭,祖籍湖南永興,中共黨員。1982年考入四川大學經濟系,1986年攻讀人民銀行研究生部碩士學位,2007年獲得人民大學經濟學博士學位。
李建華先后在國家體改委、中國證監會、中央金融工委、中國銀監會等單位工作,從事經濟金融工作26年。
李建華擔任銀監會非銀部副主任期間,推動修訂了《信托公司管理辦法》、《信托公司集合資金信托計劃管理辦法》、《信托公司凈資本管理辦法》等政策規章。
2006年,中國信托業走到十字路口。截至2006年年底,全行業資產管理規模僅為3606億元。彼時,信托行業收入的80%來自于信托公司固有業務,真正意義上的信托業務并沒有開展起來。
“當時,信托公司資產管理方式超過80%都是貸款業務,而貸款業務是銀行業務,信托公司并沒有把手中的信托牌照利用好。”蔡概還表示,“2001-2006年,平均每年關閉一家信托公司,包括銀監會在內,社會各界對于信托未來的路怎么走,十分關注。”
2006年初,銀監會集中各部門研究力量,跨部門成立信托制度建設研究小組,時任非銀部副主任李建華任組長。
2006年4月,李建華在蘇州親自牽頭信托公司座談會,出席的有中誠信托、華寶信托等公司。4月底,研究小組在無錫舉行為期兩天的小范圍閉門會。“在一間教室內,5個人輪流到講臺上講自己的思路,思路越來越清晰,一定要明確信托公司到底是做什么的。最后,整個黑板寫滿了板書。”小組成員蔡概還追憶道。
閉門會上,李建華指出,全世界范圍看,信托公司所做公募業務包括,證券投資信托業務、房地產信托投資基金(REITs)和澳大利亞基礎設施基金。第一個方面,中國的公募基金公司在做,而后兩者,短期內很難在中國試點。
“明確中國信托公司私募業務方向,建立私募業務監管規則,這符合國際監管管理。總體上,限制信托固有業務,引導信托公司回歸信托本源。”李建華當時說。
2006年7-9月,信托業務私募監管規則辦法草案在研究小組內部討論。期間,論證信托公司信托制度研究資料出了10多期,也研究了很多境外資料。
2006年10月,成立“兩規”修改工作小組,由李建華牽頭。
2006年11月6-13日,工作小組在天津封閉寫作,修改稿逐條討論,改稿通常到凌晨3點。“當時,起草修改《信托公司管理辦法》與《信托公司集合資金信托計劃管理辦法》分為兩個組,建華主任指導兩個組。一周之內,兩法修改完畢。”起草人之一蔡概說。
2006年11月下旬,工作小組組織了兩場座談會,一場是與12家信托公司交換意見,另一場,由與國務院法制辦、社科院研究所等專家和學者交流。
2006年12月初,工作小組召集信托公司進行第二輪座談,重點就修改后“兩規”談論。“50多家信托公司,李建華逐家1對1座談(董事長或總經理)歷時兩天,辦法出臺前,最后一次與信托公司面對面交換意見。基本上摸清可操作性,在法規出臺前做到心中有數。蔡概說。
2006年12月13日,銀監會通過各銀監局征求各轄區信托公司意見;12月28日,“兩規”修改稿獲得銀監會通過,會領導要求再次信托公司廣泛征求意見。
2007年1月23日,新“兩規”正式發布,3月1日起正式施行。業內認為,這是具有信托行業發展里程碑意義的大事,“今年出臺的99號文只能說是新兩規思路的延續,重要性和歷史意義與新兩規尚不可相提并論。”新兩規起草人之一蔡概說。
2007年下半年,李建華調任陜西銀監局局長。2012年9月,李建華接任非銀部主任。李建華推動修訂了《消費金融公司試點管理辦法》、《金融租賃公司管理辦法》、《企業集團財務公司管理辦法》,出臺了《關于信托公司風險監管的指導意見》(業內亦稱99號文)等多項對行業發展有重要指導意義的制度辦法。
定調信托公司私募監管原則
2006年至2007年間,通過研究小組一年多的努力,李建華整理出了中國信托業監管的基本原則,以新兩規的形式最終確定下來。
首先,限制固有業務,支持和鼓勵信托主業。“此前,80%-90%收入來自于非信托主業。信托業務應為受托人服務,固有業務是為公司股東服務,信托應專注于為受益人服務。”蔡概說。
“當時銀監會給予各信托公司一定的過渡期,剝離固有業務(主要是實業),如今,信托業務已占到信托公司收入的80%,固有業務下降,比例迅速發生轉變。”中鐵信托副總經理陳赤表示。
其次,限制關聯交易。修訂后的《信托公司管理辦法》規定信托公司在從事固有業務時不得向關聯方融出資金或轉移財產;不得向關聯方提供擔保;不得以股東持有的本公司股權作為質押進行融資。同時規定信托公司開展關聯交易,應以公平的市場價格進行,逐筆向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事前報告,并按照有關規定進行信息披露。
李建華指出,關聯交易有利有弊,用不好的話,會出問題。“建華主任曾經舉例說,信托公司不應募集資金反向給予股東以資金支持,如果做這樣的業務,那不如成立財務公司。”
再次,限制信托貸款。限制資金運用方式,貸款主要是銀行業務,貸款比例占集合信托資金計劃不大于30%。
此外,引入合格投資者概念,用私募監管方式監管信托業。修訂后的《信托公司管理辦法》在取消原《信托投資公司管理辦法》關于集合資金信托合同不得超過200份、每份合同的金額不低于人民幣5萬元的限制及規定的。
李建華主任病逝后,有信托老總曾表示,最深刻緬懷李主任的都是被監管者(信托公司)本身,可見,監管者的工作能力和為人處世是讓人口服且心服的。
作為99號文主要起草人,李建華堅持了對信托行業的市場化監管原則。
99號文中提到,所有信托產品提前10天報備,熟悉李建華的人士介紹,銀監會其實不會對產品做實質性審查,更多是為了信托產品登記制度以及信托收益權流通做信息披露準備。
“新兩規用市場化監管的方式拉開信托業大發展;99號文出臺在信托高位發展階段,監管層也是為了給行業提個醒,為的是整個行業更穩定發展。”中鐵信托副總經理陳赤表示。
2014年4月23日上午,一季度中國信托業運行情況報告發布會上,作為監管層原定出席并對99號文做首次公開解讀的主角——李建華主任沒有如期出席。
據熟悉李建華的稱,今年清明節期間,李建華眼睛有點充血,醫生建議他住院深入堅持,他笑笑說:“沒時間啊。”
就在去世的前一晚,為了修改第二天的材料,李建華工作到深夜12點多。當時他對妻子說,腳后跟有點痛。妻子心疼地給他揉了一會,對他說,時間太晚了,你睡一會吧,明早再看。這一句,卻是訣別。
4月23日會議當天,所有參會人員肅然起立,為早晨突然離世的李建華默哀。
6月5日,中國銀監會黨委發出通知,決定全系統黨員干部開展向李建華通知學習的活動,“李建華同志是一名優秀的銀行業監管干部,他始終把黨和人民的事業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努力踐行為民監管、為民盡責、為民服務的莊嚴承諾,是模范實踐黨的群眾路線的杰出代表,是銀監會系統黨員干部的楷模。”
《通知》要求,[在廈門注冊香港公司服務] 廣大黨員干部要以李建華同志為榜樣,恪盡職守,扎實工作,自覺踐行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根本宗旨,積極投身銀行業改革發展和監管事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