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晚間,方正證券公告中提及中泰信托-北京盤古大觀項目信托計劃書中,自然人郭文貴公開確認作為方正證券市值108億元股份的持有人及實際權益人,數額與政泉控股持股數相吻合。
這份誘人的信托計劃亦出現在多家理財平臺網站,預期年收益率10%—11.5%,認購起點100萬,認購期限24個月,發行規模10億,目前已發行結束。
但是近日,[馬紹爾注冊公司]這份信托的實際償付人郭文貴被曝出長期離境,該信托兌付或面臨巨大風險。
還款來源疑云
該信托計劃的說明書顯示,“中泰信托-北京盤古大觀項目信托計劃”的融資方為北京盤古氏投資有限公司,該資金將用于調整自身債務結構,主要指償還銀行借款。
信托計劃說明書顯示,該信托計劃的第一第二償付人實際上都與北京盤古的實際控制人郭文貴有關。
對于郭文貴個人的資產代償,其計劃說明書是這樣解釋的:“北京盤古大觀項目實際控制人郭文貴,2014年以155億個人資產名列胡潤百富榜大中華區第125位。目前郭文貴先生控制多個知名房地產項目并持有方正證券市值108億元的股份。”
眾所周知,方正證券從政泉控股手中收購民族證券之后,政泉控股持有方正證券的17.99億股,市值約108億元。
而網上也一直流傳,政泉控股的幕后人是郭文貴。但郭文貴真的持有價值108億元的方正證券嗎?
信托計劃說明書造假?
據調查的資料顯示,在重組民族證券的過程中,政泉控股披露其實際權益人為蔣月華、李琳,股權結構圖如下:
而蔣月華、李琳與鄭州浩云、鄭州浩天又存在微妙的關系:
資料顯示,鄭州浩云于2008年5月15日成立,在民族證券重組完成前最后一次工商變更登記中,2010年2月20日,百宜(鄭州)電力投資服務有限公司將持有的鄭州浩云70%股權以1050萬元人民幣價格轉讓給李琳,同時將鄭州浩云30%股權按照450萬元人民幣價格轉讓給蔣月華。前述股權轉讓款至今尚未支付。
鄭州浩天于2008年5月13日成立,在民族證券重組完成前最后一次工商變更登記中,2010年2月20日,百宜(鄭州)電力投資服務有限公司將持有的鄭州浩天70%股權以1050萬元人民幣價格轉讓給蔣月華,同時將鄭州浩天30%股權按照450萬元人民幣價格轉讓給李琳。前述股權轉讓款至今尚未支付。百宜(鄭州)電力投資服務有限公司與蔣月華、李琳之間是否存在控制或關聯關系未能查明。
所以,從表面上看,政泉控股的權益人早已變成了蔣月華和李琳,與郭文貴沒有任何法律上的關系。
市場人士分析稱,郭文貴一方面在公開資料中不承認是政泉控股的實際控制人,另一方面則在向中泰信托融資10億元時對外披露自己為18億股方正證券的持有人。
這樣自相矛盾的信息披露可以在公開資料中輕而易舉地發現,極有可能被監管部門核查。
一向低調謹慎的地產大鱷郭文貴,如此自擺烏龍,并不惜冒著政泉控股18億股方正證券股東權益被限制的巨大風險,只為區區10億元的融資,背后的原因到底為何?
資深市場人士分析稱,此事的可能性無非兩種:第一,政泉控股的實際控制人是郭文貴本人,那么政泉控股即存在信息披露不實的問題,監管部門可能據此限制政泉控股對方正證券的股東權利,其18億股方正證券股權告危。面臨如此嚴重的后果,郭文貴仍然主動披露實際控制人身份,足以證明政泉控股存在嚴重的資金鏈危機,也許已面臨崩盤。
第二種是,郭文貴不是政泉的實際控制人,那么郭文貴在信托計劃的說明書中關于郭文貴“持有方正證券市值108億元的股份”的描述,涉嫌欺詐客戶,利用虛假信息騙取信托資金。
而無論真相是以上哪一種情況,對于在資本市場長袖善舞的超級玩家郭文貴來說,這次似乎都難逃法網。此前有信息爆出郭文貴長期滯留境外,原因不得而知。
上述市場人士建議,[注冊新加坡公司]對于投資者來說,要注意信托產品說明書是否進行了充分的信息披露,而像郭文貴這樣涉嫌虛構資產騙取公眾資金的信托騙局,已明顯違規。
另據知情人士透露,相關監管部門已經介入調查,這意味著,中泰信托的該筆計劃或存在重大風險。
Tips:
詐騙罪(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66條)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
刑法規定
1.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2.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3.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