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聯網的介入對各大行業造成挑戰,信托公司也不例外。
信托一觸網,就打了相關信托法規的擦邊球。一是拆分信托收益權團購模式;二是打出“理財大超市”旗號,掛出各類信托產品吸引投資者,令銀監會今年新發99號文中關于“禁止委托非金融機構推介信托計劃”難以落到實處。
一些互聯網公司認為,[汶萊注冊公司]2015年信托與互聯網的趨勢就是去中介化,用互聯網技術代替信托合同必須面簽等監管要求。
不過,監管層人士對此頗有異議,認為互聯網創新固然好,但依然對監管文件有所違背。
信托產品銷售去中介化
互聯網旨在搭建平臺,投資者在網站點擊心儀的信托產品,該產品所屬信托公司的理財經理會在線服務客戶,信托公司不需要自建直銷團隊。不會效仿銀行、第三方理財公司,拒絕共享客戶信息。
互聯網公司可以借鑒證券、保險的經紀人制度解決客戶流失問題,讓互聯網公司充當信托公司的經紀人。
我們與信托公司簽訂協議,不改變客戶的最初來源,客戶永遠作為互聯網公司的客戶,廢除過去一年一算、一單一算的做法。
同時,我們也不希望互聯網只往平民化方向發展,互聯網也可以維系高凈值客戶群體。
以現有互聯網技術,信托產品的推介、風險揭示、大額資金支付、簽訂合同錄音錄像完全可以在線完成,符合監管要求。
券商已經完成了遠程開戶,信托產品合同已經沒有必要執著于面簽。
記者觀察到,目前此類網站正如雨后春筍般竄出,他們與信托公司的合作也比較簡單,每賣出一單產品收取2-3%的提成;如果某些信托公司愿意加深合作,可以在網站上開設品牌旗艦店,當然收費也更高,一般在20萬至50萬不等。
不過,監管層人士對此頗有異議,有地方銀監局人士表示,互聯網創新固然好,但沒有領會監管文件的精神。
“銀監會禁止委托非金融機構推介信托計劃,更何況信托合同必須線下面簽、保證錄音錄像是希望投資者對風險有更清晰的認識,也是加強投資者教育的一部分。”該人士指出。
信托公司望引入電商模式
信托公司不愿放棄互聯網金融帶來的繁榮,部分信托公司開始布局移動端,并在互聯網領域進行探索。
平安信托、中信信托、上海信托等信托公司在蘋果應用商店上線手機應用,上述公司的手機客戶端均包括已購產品投資交易情況、新發產品信息,同時接入現金管理類產品的申購贖回功能。
“設計自己的移動端應用開發,把信托經理流程審批、客戶管理、公司內信托產品受益權轉讓服務融入其中,增加高凈值客戶黏性。”一信托公司部門負責人指出。
另外,陸家嘴、興業信托等多家公司開始陸續借助官方微信平臺推介公司新發信托產品。
“按相關法律法規,信托產品有私募性,不能公開宣傳,但微信是以點對點形式,符合監管要求,又能達到推廣效果。”上述信托公司人士表示。
不過,部分信托公司希望在互聯網創新上更進一步,[注冊安圭拉公司]有信托公司人事向記者表示,未來信托公司會借鑒電商模式,在符合法律法規情況下,啟用網上交易平臺。
目前華寶信托、上海信托、平安信托等擁有現金管理型產品的信托公司啟用網上交易平臺,但是產品還比較單一,支付也比較薄弱,未來可能引入在線預約、產品對比等功能,帶給客戶更便捷的體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