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公司在實業領域已經有了多年的經驗積累,然而始終沒有在一個領域沉淀下來,形成持續穩定的業務模式,反而如同“游牧民族”在不同領域頻繁更替。
造成這種狀況的原因很多,但是我們認為核心問題在于信托公司被傳統的“私募高收益債”業務模式所束縛,只能跟隨經濟周期波動和市場熱點,尋找對于高成本資金價格不敏感的融資端,并且只為企業生命周期的一個階段提供融資服務。
隨著金融市場化進程的推進,[注冊香港公司程序]這種“逐水草而居”的游牧業務模式必然無法沉淀出核心競爭能力,在利率市場化和大資管競爭加劇的背景下,其生存空間也必將越來越小。
信托公司應當不斷拓展新的工商領域,并向企業融資階段的上下游拓展,乃至為企業提供覆蓋全生命周期的融資服務。
為企業提供綜合性、全生命周期的融資服務
首先,要選擇信托私募投融資可以長期服務的行業,并逐步建立以行業為基礎的專業融資管理能力,以避免行業周期波動帶來業務的不確定性,從“游牧”轉變為“定居”。
我們認為除傳統的房地產、基礎設施外,信托公司還可以向消費、IT等高增長行業,以及醫療、教育等其他工商企業領域拓展。
其次,要提供綜合性的全生命周期的服務。企業不同的發展階段,融資也應是多業態的。例如,初創期需要高風險偏好的股性融資,信托公司可采用直投、PE子公司等方式介入;成長期需要私募債等債性融資,信托公司可采用傳統融資模式介入;成熟期可以選擇上市發行股票、債券進行融資,信托公司可耦合其他金融工具、牌照的方式介入;行業進入衰退期還可采用并購基金等方式融資完成行業整合,信托公司也可以主動發起產業基金等方式介入。
信托公司要打造精品投行,就需要在選定的細分領域精耕細作,沉淀專業能力,不斷豐富融資的工具、手段,通過耦合其他金融工具和牌照,提供覆蓋企業全生命周期的專業投行服務。
實業領域的行業選擇與路徑分析
隨著新一輪改革的持續深化,經濟活力被逐步釋放,實業領域將涌現大量的機會,工商企業仍將成為信托行業的重要業務領域。
對于外貿信托而言,小微金融、房地產和基礎設施是我們在實業領域選擇的三個主要方向。
小微金融:做小微金融領域的平臺服務商
開展小微金融業務的核心在于在控制風險的同時控制好成本,因此,一個小微金融服務商要在競爭中存活下來,需要專注特定領域(如小額消費、車貸、房貸)或特定的區域,形成標準化、數量化的信用評價指標和業務流程,以此建立起細分領域的競爭優勢。
我們判斷,市場上將形成數量巨大的、高度專注于細分終端領域的小微金融服務商。
對信托公司而言,小微金融的終端市場競爭激烈,信托公司并不具有相對競爭優勢,因此信托公司參與小微金融業務的合理路徑選擇應當是擔任這些“小微金融終端服務商”的服務商,為其提供運營服務和配資服務,在所有人掘金的時候,做那個賣鏟子的人。
外貿信托致力于構建全國性的小微金融企業服務平臺,為貸款服務商提供從配資到運營的全方位服務。雖然獲得融資服務往往只是小微金融終端服務商尋求與信托公司合作的最初動機,但是只有通過運營服務信托公司才能夠留住這些服務商,并提供更多附加價值,如接入征信系統,提升信用審核能力;擔任信用中介,提供增信服務;全面監控違約情況,預警風險區域;資金托管和清算,提高資金安全性和管理效率等等。信托公司要不斷積累運營服務能力、樹立品牌力量,構建平臺,并不斷吸引優秀的小微金融終端服務商進入到信托公司的平臺上來,實現共同成長,共享收益。
房地產:打造專業化精品投行
對于信托公司而言,房地產仍是核心業務領域,需要不斷提升專業能力,打造精品的私募投行,為房地產企業提供全方位的融資服務。
外貿信托將房地產業務根據公募/私募、權益/債務劃分為四個維度。信托融資目前集中于私募的債性融資,而打造房地產專業投行,則需要信托公司不斷培養主動管理能力,由債性融資逐步向權益融資拓展,通過夾層基金、并購基金等方式深入參與房地產業務的拿地、開發、運營管理、物業持有等階段。
與此同時,信托公司還要不斷耦合其他金融工具和牌照,尋找從私募轉向公募的機遇,如把握新一輪REITs的試點,以及憑借ABS的能力基礎拓展CMBS等證券化業務。
當信托公司能夠為客戶提供這四個維度的融資服務時,即形成房地產領域的全生命周期、全面專業的融資服務能力,信托公司的房地產業務將不再是一個機會型的業務,而成為能夠抵御經濟周期波動的可持續性業務。
基礎設施:由融轉投,打造基建領域領先的金融服務商
從美日經驗來看,從社會募資進入長周期建設領域在兩國的經濟發展中都經歷了較長的階段。
中國的城鎮化進程遠未結束,考慮到中國東西部基礎設施的差距帶來的追趕效應,以及從“注重量”到“注重質”的轉變中帶來的改善性需求,中國基礎設施領域的空間仍然很大。
然而,隨著地方政府隱形債務越滾越大,引發了中央對于地方債務危及經濟健康的擔憂,于是規范地方政府融資,釋放存量債務風險,促進地方政府負債透明化、規范化成為本屆政府財稅改革中的重要舉措。
新預算法、43號文、45號文相繼出臺,意在建立全面規范、公開透明的現代預算制度,建立規范的地方政府舉債融資機制,剝離融資平臺公司的政府融資職能,妥善處置存量債務,加強了對地方政府負債的約束。
對信托公司而言,既有項目納入預算極大地降低其違約風險,但同時也意味著傳統基建業務模式的終結,過往只關心交易對手的政信合作模式將不可持續,未來的基礎設施項目將更加關注項目本身的風險,注重評估項目的資產質量和運營能力,以類工商企業的風控標準來對待基礎設施項目。
在該業務上,未來有三個方向值得關注
一是優質平臺公司的全方位金融服務業務,[注冊香港公司費用]信托公司可圍繞轉型后的平臺公司開展全方位的金融服務業務,如資產證券化業務、資產重組、并購過橋貸款等業務。
二是資金方的基礎設施資產配置業務,信托公司可針對銀行、券商、險資、社保等不同資金的偏好,設立產業投資基金,定制開發基礎設施類項目。
三是PPP模式與地方政府開展深度合作,信托公司在該模式下將會承擔更多責任,但同時也擁有了更多的權利,通過強化與地方政府的合作,可以拓展大量衍生業務,通過深耕特定區域來獲得可持續的業務發展。